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干部学员考核办法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工作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党校干部学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党校学员是指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参加党校组织的理论研讨班、培训班、读书班等的学员。 第二条 党校学员的考核从听讲情况,参加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论文等几个方面来考核,详见附表。 第三条 听讲,参加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论文等缺少一项或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结业。 第四条 成绩合格者,填写学员登记表,存党校及组织部干部档案,并将成绩通报所在单位,颁发党校培训学习结业证书;成绩未合格者,须报请组织部另行安排学习。 第五条 本考核办法由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党 校 2003年11月 北京林业大学干部学员考核表 项 目 分 值 具 体 要 求 参加听课 20 A 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无迟到、早退行为者;20 B 认真听讲,但有1-3次迟到早退或缺课1次者;15分 C 有4-6次迟到早退或缺课2次者;为10分 D 其他情况不计分。 参加讨论 20 A 认真做准备,写好发言提纲踊跃发言; 20分 B 认真做准备,发言积极 ; 15分 C 认真做准备,但未发言 ; 10分 D 其它情况不计分。 社会实践 20 A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写好实践报告,遵守各项纪律; 20分 B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报告一般 ; 15分 C 其它不计分。 结业论文 40 A 结合实际,结合工作,论文质量优秀; 40分 B 学习体会较深刻,论文质量为良好; 35分 C 论文质量一般; 30分 D 其它情况不计分。
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干部学员考核办法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工作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党校干部学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党校学员是指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参加党校组织的理论研讨班、培训班、读书班等的学员。 第二条 党校学员的考核从听讲情况,参加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论文等几个方面来考核,详见附表。 第三条 听讲,参加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论文等缺少一项或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结业。 第四条 成绩合格者,填写学员登记表,存党校及组织部干部档案,并将成绩通报所在单位,颁发党校培训学习结业证书;成绩未合格者,须报请组织部另行安排学习。 第五条 本考核办法由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党 校
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干部学员考核办法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工作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党校干部学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党校学员是指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参加党校组织的理论研讨班、培训班、读书班等的学员。
第二条 党校学员的考核从听讲情况,参加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论文等几个方面来考核,详见附表。
第三条 听讲,参加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论文等缺少一项或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结业。
第四条 成绩合格者,填写学员登记表,存党校及组织部干部档案,并将成绩通报所在单位,颁发党校培训学习结业证书;成绩未合格者,须报请组织部另行安排学习。
第五条 本考核办法由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党 校
2003年11月
北京林业大学干部学员考核表
项 目
分 值
具 体 要 求
参加听课
20
A 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无迟到、早退行为者;20
B 认真听讲,但有1-3次迟到早退或缺课1次者;15分
C 有4-6次迟到早退或缺课2次者;为10分
D 其他情况不计分。
参加讨论
A 认真做准备,写好发言提纲踊跃发言; 20分
B 认真做准备,发言积极 ; 15分
C 认真做准备,但未发言 ; 10分
D 其它情况不计分。
社会实践
A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写好实践报告,遵守各项纪律; 20分
B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报告一般 ; 15分
C 其它不计分。
结业论文
40
A 结合实际,结合工作,论文质量优秀; 40分
B 学习体会较深刻,论文质量为良好; 35分
C 论文质量一般;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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