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北林党组办发[2007]8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干部接受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并且要求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落实北京林业大学2007年干部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我校干部能力建设,党委决定于2007年举办第二期和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干部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了解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了解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学习理论,提高素养;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干部治校理教的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二、培训对象
2006年以来未参加培训的中青年干部。
三、培训时间
2007年4月-6月(第2期),2007年9月-10月(第3期)。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四、培训内容
1、党的作风建设 2、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成果创新
3、领导科学专题 4、高等教育管理专题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6、公文写作专题
7、素质拓展
五、培训形式
采取自学、集中专题辅导、讨论、观看录像、会议交流和参观考察等形式。
六、培训要求
1、干部接受培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要求2007年对2006年未参加培训的中青年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重视培训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培训人员的报名,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人需参加培训的,可以考虑分批参加培训。
2、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4月12日之前底报到党校办公室(综合楼325)。
3、参加培训人员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证学习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活动的,应提前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上有关学习内容,并写出学习心得一份备查。对于缺课较多的干部必须参加下期培训班补训。
组织部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党 校
2007年4月
附件1: 200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1: 200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报名表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填表人:
编号 |
姓名 |
参加期次(2或3) |
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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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党校制表